发布日期:2024-07-29 07:52 点击次数:106
(原标题:融资租赁如何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杨皓/文 作为与实体经济联系最紧密的金融业态,融资租赁行业立足金融强国的目标使命,顺应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趋势,发挥在资源配置、生态构建等方面的优势与作用,支持实业企业布局新兴产业、升级更新设备,全力推动产业与自身的“现代化”进程,倾力打造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
融资租赁:产业金融“特种兵”
融资租赁基于物的价值、未来现金流及期末余值的资产属性,为企业提供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这一底层逻辑改变了传统金融机构基于融资方的信用来识别、评估、管理风险的经营模式,创造了围绕“物”的价值来定义、定价、管理风险的独有模式,打开了金融有力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另一扇窗”。
回顾融资租赁发展史,正是融物的禀赋,使其在全球范围内成为银行信贷和公开市场发债之外最为重要的金融工具;也因其业务模式穿行于债权、物权乃至股权之间,交易结构可灵活定制,成为产业金融领域一支名副其实的“特种兵”。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为刺激经济复苏、促进产业升级,现代融资租赁在美国诞生,叠加允许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减免设备投资税等配套政策,租赁业务规模迅速增长,广泛惠及农业、工业、科技、医疗、运输和建筑等多个行业。GE(通用电气公司)、卡特彼勒等设备生产商借势发展,成长为集研发、生产、销售、回收翻新、金融服务等全价值链为一体的世界级行业龙头。在欧洲,约30%的车辆、机械设备和工业设备的融资由融资租赁提供,各国政府出台投资奖励、投资减税、政府补助金、出口信贷担保等优惠政策,为融资租赁业服务实体经济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在国内,虽然融资租赁的渗透率尚不及欧美市场,但十几年来整体增长速度较快,尤其是近年来,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有力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回归本源。融资租赁公司不断加大对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取得了良好成效。
特种兵之“特”,建立在经营特点和服务模式之上。经营特点可概括为“实、重、深”——“实”,即融资租赁业务与实体经济、与实业公司关联度极高,甚至直接参与产业链的部分运营环节;“重”,是指融资租赁公司持有高价值实物资产,具有重资产属性;“深”是指融资租赁与实体经济产业链深度融合,不仅能为产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还能陪伴产业共渡行业周期、参与上下游生态共建。服务模式我们称为“新、轻、活”——“新”,即坚持创新驱动,拥抱科技、创新模式支持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轻”,即在持有“重”资产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实现轻资产经营,优化资产结构;“活”,即根据实业公司需求提供更加灵活多元的定制化解决方案。
此外,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永恒主题的背景下,融资租赁因远离泡沫化与高杠杆,在反哺产业的初心中告别了高收益率,也换来了风险的相对可控。一方面,“实、重、深”的经营特点决定,租赁业务基于设备价值和未来现金流,围绕租赁物安排的交易结构,资金用途清晰明确,可避免“脱实向虚”,防止“资金空转”。因持有及运营设备的需要,从业人员通常也具备更高的行业专业性和风险认知度。另一方面,“新、轻、活”的经营特点决定,融资租赁可以通过灵活的租期设计、专业的资产管理及经营,有效平滑周期风险,对冲资本约束和降低杠杆倍数。大部分融资租赁公司杠杆倍数长期保持在7倍以下,为落实“去杠杆”这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期的重点任务”提供了新的思路。
央企实践:产业金融方法论
国资央企肩负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的重要使命。作为百年央企招商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招商租赁”)遵循集团“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战略愿景和“服务国家大局、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高质量发展目标,积极为实体企业提供产融综合服务,走出具有招商特色的央企融资租赁公司高质量发展之路。
成立七年多来,招商租赁在集团的统一部署和指导支持之下,与内外部产业公司深入合作,探索实践产融共荣。例如,我们曾经拥抱“时间”,通过经营性租赁、融资性租赁等方式,协同某高端装备客户优化资产经营、对接上下游合作方,支持高端装备“走出去”,共同穿越数年行业低谷期,迎来行业复苏。又如,我们积极塑造“空间”,会同产业链上下游各方共建生态,支持产业升级,与国际头部企业组成联合体建造并出租FPSO(浮式生产储油卸油装置)给国外石油公司旗下油田使用,设备建造大部分在国内完成,投入使用后可协助加工原油并运输回国内,该项目助力国内企业成功进入FPSO制造领域,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国外的技术垄断。
复盘创业历程,招商租赁之所以能实现规模稳健增长、保持资产质量优良、取得显著转型成效,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探索实践。首先是战略上牢记央企使命,践行“国之大者”。在招商局集团的指导下,招商租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守正创新,把握“三新一高”发展要求,制定了以“绿色+科技”为战略方向,聚焦“新航运、新海工、新物流、新能源、新基建”五大领域的产业金融新战略,努力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其次是经营上立足租赁特色,深耕产业场景。依托招商局集团丰富的产业场景,招商租赁较早开启了产业金融转型,围绕实业公司的战略、经营、财务、管理等多层次需求,充分利用综合金融产品全方位服务兄弟公司和外部客户,面向实业、深入实业、服务实业,做实业中的金融;同时,把握融资+融物+融智的复合功能,深度切入产业上下游,为客户定制一站式解决方案,同渡行业周期,共建行业生态,做金融中的实业。再者是管理上勇于变革创新,提升组织活力。招商租赁围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变阵构建导向专业化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导向价值贡献的激励机制,持续引入具有产业或复合背景的专业人才。此外,深刻把握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要求,立足招商血脉、海辽精神和蛇口基因,提出包括成为“效益领先、规模适度、风险可控、产业金融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融资租赁公司”的愿景,“与产业共生、与客户共荣、与员工共进”的使命,及“共赢、进取、专业、简单”的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企业文化体系。
赋能未来:产业金融新作为
在建设金融强国、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上,融资租赁行业使命在肩,也迎来新的机遇。对招商租赁而言,招商局集团顺应新的发展形势,正众志成城推进“第三次创业”,我们将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助力集团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
在发展方向上,招商租赁继续锚定“绿色+科技”主线。绿色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底色,招商租赁积极支持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更新改造和绿色船舶发展,为落实国家“双碳”战略,促进低碳产业蓬勃发展贡献力量。招商租赁聚焦光伏、陆上及海上风电、储能、氢能、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领域,创新绿色产品,大力拓展服务绿色相关产业的业务模式。如成功落地绿色租赁数字化综合应用平台“绿租云”项目,助力天津东疆共建“绿色租赁生态港”;支持客户建设首制新型1600吨风电安装船、首制18万立方米大型LNG运输船,并共同进入铺管、运维、储能等海上风电上下游领域,构建产业生态圈;服务农网综合能源改造,助力农村电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落地电网侧租投联动项目,对企业进行股权+融资租赁多重支持,助力中小科创企业发展;参与VLGC(超大型液化气运输船)、VLEC(超大型乙烷运输船)等双燃料清洁能源主机绿色船舶项目,为航运节能减排贡献力量等。此外,招商租赁还广泛运用绿色/ESG(环境、社会、治理)银团、双边绿色贷款、绿色超短期融资券等境内外绿色金融工具和创新产品,为绿色项目引入更多市场资金。
科技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招商租赁聚焦业务场景,依托“金融+科技+产业”能力,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招商租赁通过整合内部商业、物流、资金等产业数据,以及外部工商、舆情、司法、征信等多维数据,构建风控模型和客户画像,形成综合风险评估报告,协助风险预警与决策应用,提升风险管控的数字支撑与科技含量;同时,招商租赁运用数字化系统进行海工船舶动态价值监控,以租赁物价值管理为核心打造全线上资产价值动态监控,为投前决策及租后管理等工作提供支持。在横琴,招商租赁设立全资金融科技子公司——招商局供应链,支持琴澳发展的同时,积极开发全线上化产品为核心企业上下游数以十万计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等合作伙伴提供便捷的普惠金融服务,借助AI(人工智能)、云计算、RPA(机器人流程自动化)等技术提升资产审核能力和客户服务质效。
在实践行动上,招商租赁始终坚守租赁本源,响应国家要求,以推动设备迭代切入实体经济的最深处——“物”的界面,进一步发挥租赁所长。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对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此举既能带动企业投资、加快转型赋能、提升企业竞争力,又能促进高端制造领域科技研发和技术进步,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设备更新是融资租赁的“看家本领”,企业通过租赁方式获取机器设备具有多种益处。在运营方面,租赁方式的使用期限灵活,既能够避免因设备技术更新换代带来的贬值损失,又能够省去使用完毕后繁琐的处置流程;租赁方式的采购效率更高,可提前获得设备进行生产运营获得收益,并防止因通胀和市场等因素导致设备价格上涨。在财务方面,与购买拥有设备相比,租赁方式仅需少量资金即可撬动较大项目,获取设备使用权,借“机”生蛋,把握经营发展和市场拓展契机;同时无需房产抵押等传统信贷增信措施,可克服银行贷款额度不足的问题。此外,直接租赁模式更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下一步,在国家政策和行业监管的指引支持下,在招商局集团的统一部署下,在核心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联动合作下,招商租赁也将进一步运用组合产品切实服务产业链上下游实体企业的多元化需求,将金融活水更好地引向国家所需、企业所用、人民所盼的地方。
(作者系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